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五例

2021-04-17 14:06:32 字數 1296 閱讀 3557

癸未 丁巳 庚午 丙子男命

所喜星格: 夜火朝天 孤月獨明 官福居垣 四餘獨步

所忌星格: 日月背躔 祿主退行 金木對剋 的刃居福

土居垣而洩氣。木入廟而退行。人皆以得失論之。然月到天心。命居生地。火為度。復為財。且受生於奎木。水為田。又為妻。得助於原金。自有榮宗氣宇。又烏可以得失論也。但雙親俱喪於先。親兄近喪矣。異姓不可以相聚。久則或失其所依。妻欠理家之能。子遲而庶出可許。今雖有猶子存焉,保其一不保其二。然同氣之妻。不如妾。蓋彼必歸於他人矣。10載先艱辛耗服。以後限行鬥木。稍逢春意。於此數年。進不甚先,退不止步。至於三十三四入寅。乃曰披雲見月。但交送之際。猶有喜中之懼。興木土。喪人口。或遇貴。或遠遊。去冬今春。水木得令。國印臨官。加於大小限中。又況貴在命。祿臨身。自此才權兩顯。雖有閑是非。謹之不足為慮。三四月之間。暨六月末七月終。出入保省。大抵此三四載。諸事一新。然其中劫孤對照。自三十六七。屆乎四旬。非有鼓盆之歌。則虛度熊羆之夢。於身別除則有之。如曰他行動而不動者也。向去再醮生男。則別見一番春色。四十九限交房日。日晦於西。加以生逢旺地。固晚年之所不宜。然其家業成矣。五十三後。更許一段晚福。至於六十三四。遇孛則退步脩焉。

李光浦 新詮:

福德主入垣而洩氣,命宮及官祿主入廟而退行,表面看來,祇有田宅主升殿入垣及財星入命可取。換作是今日的人看星命,大多以財為重,說到道德良心之事,他們聽來就感乏味。尤其於此星案中,日月背躔,日西月南,父母早逝,看命之時(三十四五歲)恐怕「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感覺亦不濃厚了!說到「月到天心,命居生地」這兩句話,命主會否明白。清代馮道立有《周易三極圖貫》,指出解《易》不下數百家,無不以北辰為統貫之本,「蓋北辰為天心主宰,北極一名太乙,太一即孔子所云太極」。古人以北辰而定年齡四季,此乃用斗柄也。四季之變化基於日月之執行(地球為宇宙中心論),北辰居天,四維居地,人居中。《論語》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行而眾星拱之。」

命主有否需要知道「月到天心」之底蘊再一看馮道立釋此辰為太極即人心︰「北辰為天心,天即理也。以形體言謂之天,以性格言謂之幹,幹即天。人秉陽剛之理又即幹。幹為天心,在先天居午位,至後天移居西北。先天干位,後天即以離位居之。‥‥離居幹位,又天君常泰,而總不外北辰之天心,則信乎惟皇作極,天心與人心,皆一以貫之矣。其在《易》曰︰『幹上離下為天與火同人,此之謂歟!』」

今此星案月在午宮,午為離,命宮是亥,亥為幹。命主坐於天門是夜火朝天,躔奎木而得生,妻財俱得金之助,鄭氏說其「自有榮宗氣宇」,完全是格局之特點。《果老》一書未提及此種星格,鄭氏不曾加以解釋,命主亦毋須明白「月到天心」之底蘊。整個星格是天火同人之象,古天文學與易之關係是不容置疑的事。鄭氏並非江湖術士,若問鄭氏何故不評命主身入奴宮,則只會暴露自己對易學之無知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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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丁酉 庚戌 己丑 乙亥男命 所喜星格 月孛同躔 陰陽得位 火金居垣 金星捧日 所忌星格 水羅交戰 木打寶瓶 月躔土度 月兼身命。一孛在前。人皆謂之太陰抱鬼。而不知秋已殘矣。夜將半。太陰不宜獨居。況孛又為田宅之主。彼既坐於玉堂之上。而得此水之餘。加對宮福火。以助其輝。是亦向上之格也。於中金輔日。祿旺離...

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五 秋天之月華 見孛者,為太乙抱蟾,食祿非凡。卷六 八論月 今命宮並非為未,太乙抱蟾於酉宮,有玉堂 文昌 歲駕,得火對照,助月之輝 對退氣之月,此火尤為重要。火為福,孛乃水之餘,田宅之主。如此佈局,足使命主列入上達之命。復見餘星近日,祿神旺於離宮,水在其前,不以為克,而日在男宮,父必有助於子。日近金...

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鄭氏以 上達命 評此星案,取向有異於評列三四品者,其理安在原因是命主入閒宮,福在奴,官在遷移,財在相品,田在閒,祇有男宮宮主入垣,與富貴格局高於 案一 比較,是強宮宮主未得其宜。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 公侯卿相,也要凡人做。即使 案廿二 掾曹之命,最終仍可名登三品。人之一成一敗,三分由命,三分由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