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2021-04-17 18:21:22 字數 960 閱讀 5128

丁酉 庚戌 己丑 乙亥男命

所喜星格: 月孛同躔 陰陽得位 火金居垣 金星捧日

所忌星格: 水羅交戰 木打寶瓶 月躔土度

月兼身命。一孛在前。人皆謂之太陰抱鬼。而不知秋已殘矣。夜將半。太陰不宜獨居。況孛又為田宅之主。彼既坐於玉堂之上。而得此水之餘。加對宮福火。以助其輝。是亦向上之格也。於中金輔日。祿旺離。其父高居品位。早已登三品之階矣。但離宮羅近水。角亢日近炁。木打寶瓶。月為陽刃。未免骨肉難為。兄弟惟一人。姊妹多則一二。姻少二三年。外家失倚。子招木火命。小者為佳。以限路推之。宮水失躔。初年惟倚上人為福。而上人亦恐未能善安居。既以早娶。近當得男。又為太陰在前。生男不如生女。念三四出酉入戌。戌火居垣。盡堪展驥。只庫墓太早。尚欠任膽施為。念五歲念七歲間。以至三十。得中恐有服耗相干。三十一限入奎木。暨中木怒於子。而勢強。諸事勝前一步。屆乎四旬。福德遷移。三方合照。官事轉接。則必舍此而居彼矣。

李光浦 新詮:

《觀星要訣》(卷五)所言「二十四法」就以看三主(宮主、度主、身主)、論四時、分晝夜作為首要之事。此星案之命主生於秋之季月,看圖應為既望之後。宮主是水,度主及身主都是月。時屬深秋,寒蟬悲切,蟲聲唧唧;夜闌更深,婦娥不喜孤居月窟,此乃詩人之因時而感。聖人觀象玩辭,果老觀象而說命︰「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上星案有「玄武引駕」之象,此案排於其後,陸位輯之,想乃意猶未盡,揭示「太乙抱蟾」之義︰

(一)未宮立命月為主,夜令生人蟾蜍吐,登時一定抱陰精。早步青雲登任路,計都飛伴兩無情。不過十五歸陰府。(卷三「補遺格局」)

(二)太乙抱蟾於酉未。(卷四「通玄賦」)

(三)太乙抱蟾,孤兒寡婦。(卷三「星格貴賤總賦」)

(四)常人見孛與月同行,便謂之太乙抱蟾,其義非也。須是上弦及望前既望下弦。在未上見之,及生於戌亥子丑時者,方合此格。如非其地,又非當時,名為抱鬼。若值殘晦之月,則為抱死鬼,卻不能為福矣。既望,盡也,已也,(卷、一;「續論七政四餘分佈宜忌及入格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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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五 秋天之月華 見孛者,為太乙抱蟾,食祿非凡。卷六 八論月 今命宮並非為未,太乙抱蟾於酉宮,有玉堂 文昌 歲駕,得火對照,助月之輝 對退氣之月,此火尤為重要。火為福,孛乃水之餘,田宅之主。如此佈局,足使命主列入上達之命。復見餘星近日,祿神旺於離宮,水在其前,不以為克,而日在男宮,父必有助於子。日近金...

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四例

鄭氏以 上達命 評此星案,取向有異於評列三四品者,其理安在原因是命主入閒宮,福在奴,官在遷移,財在相品,田在閒,祇有男宮宮主入垣,與富貴格局高於 案一 比較,是強宮宮主未得其宜。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 公侯卿相,也要凡人做。即使 案廿二 掾曹之命,最終仍可名登三品。人之一成一敗,三分由命,三分由運,...

鄭氏星案新詮第二十五例

癸未 丁巳 庚午 丙子男命 所喜星格 夜火朝天 孤月獨明 官福居垣 四餘獨步 所忌星格 日月背躔 祿主退行 金木對剋 的刃居福 土居垣而洩氣。木入廟而退行。人皆以得失論之。然月到天心。命居生地。火為度。復為財。且受生於奎木。水為田。又為妻。得助於原金。自有榮宗氣宇。又烏可以得失論也。但雙親俱喪於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