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案例三十新詮

2021-04-20 15:08:21 字數 1301 閱讀 8962

另在《看星節要八十一條》曰:「男女宮有土、羅、火、計、孛暗耗,刑囚臨照者,其人多子女,一年一産,及到老來皆不得力,如同雞抱鴨。不然子女雖多,都是叛逆之輩,並長年離家在外,亦同無子。」

由此可知除了本宮星曜外,還要看對宮合宮的「照」,三合子宮有「土曜」,辰宮有「計都」,其對宮寅有太陰,其土、計均是子嗣的忌星,書雲;「計,男女少,若早見,則定克;晚年主一子」。申宮亦屬水,均合「一男」之數。時宮為戍火,參火星入午宮,為旺宮,「旺中五子能成行」,

母戊申配金命之父,而母亦已亡矣。

此命例在父母的生肖方面,對命主的母親直斷「戊申」年,而對父親只是納入生年納音是「金」的生年,對六親生肖的推斷如能這樣,又斷母逝於父先,雖然未斷具體那一年,確實已不簡單了。父母誰先離去可能不是大難題,但其具體到那一年就難了。檢鄭氏星命例,亦皆無細至流年之斷。

鄭氏對生肖倒是判斷的鐵板釘釘,令現代的習星命者無所適從,查星命書中有關此方面論述鮮見。在《指金虛實五星天機七五賦》中雲:「別有源流推姓氏。父母妻官記。更將所屬別生辰,心精見若神」。在註腳中曰:「此法有二,一以天干所屬,一以地支所屬。生辰者,乃父母妻子之生年也。大陰配戊已,木配丙丁,火、孛配甲乙,土配戊已水,氣配庚辛,羅計配壬癸」。查此命盤,父母宮所照的七政四餘還真是太陰纏尾度三,「太陰配戊已」,故母配戊申,「申」字何據何不取「已」

何不配其父而配母,筆者未細究,但也沒達至細究水平。筆者只能「賞」而不能「析」也。那位大大、星命高手可給指蒙。可能還要心精方可「若神」嗎。其法是否放之皆10中**,未試不知也。

序絕無人,有一二皆女兄弟也。

六親斷前面已有妻、子、父、母,此論兄弟,無兄弟,只有姐或妺一個或二個。

《輪宮賦》:「兄弟宮數,要知多寡之分,星宿推移,須識吉凶之佐」,「計羅二三,朩氣還多」。命主兄弟宮在戍,其七政四餘為羅睺纏類一度,據「計羅二三」,鄭氏真有所據。

兄弟姐妹個數在現代計劃生育之年代,其意義不大,但在斷歲數大的命主不在此範圍之列,又有其意義。何能白紙黒字「序絕無人」

今摘錄《天歩真源》雲:「如吉星在陰陽、人馬、雙女、一星即許二人,若凶星相會或在弦衝照,則無兄弟。若十一宮內有吉星,亦有兄弟」。對泊來品的《天歩真源》之書,筆者還沒學通,無法作「析」,只好請朋友自悟了。

《六親賦》雲:「閒主若遇水金生,兄弟多眾。極星如遇水火制,隻身孤單」。

論之限路,往不再書,自卄**三旬之內,而經今四五載,財服雙行,憂喜相繼,又以對宮水映蟾光,然於初交寅限之時,亦必有異常之乖也,今將出寅入卯,於交送之際,惟恐有得中之失,今冬來春不可不謹也,入卯既深,若非佳景如日,孛破火垣,既藉一火高明,固不可以此為忌也,但於此數年得意處,正反服制重重於中,三十七屆乎四旬,暨四十三四歲非有鼓盆之歌,則復虛度熊之夢。四十七八入辰,此10年內財福擁隨繼之後,限更高,遇火則不出矣。

鄭氏星案案例三十新詮

甲申 庚午 壬寅 庚戌男命 所喜星格 火土對生 田財垣殿 月明守福 五星廟旺 命主居垣 所忌星格 孛破祿宮 孤日臨奴 陰陽背行 五星皆用。無一不得其所矣。雖有月出艮。身守福德。更會於祿馬之間。既以升而且圓。只此一身星。便不可以尋常論也。初非生於五月。而命坐飛廉。又孛剋。則步履青雲之路久矣。由是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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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星象之中,何不以太陽為夫妻星時因入閒宮而釋之為 為夫 妻 所棄 論夫妻 一節亦有言 又如妻星坐咸池,與兄弟奴僕同宮,又有的殺驛馬夾之者,則主某妻與外人及奴僕通情者極驗,不可不察。今命主之妻宮為午,日入未宮,是妻在身殿 猶若 一 之身與妻同宮,是 因親致親 命宮為帝旺之地,其氣旺於胎之臨午宮,故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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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在醜宮女六度,醜為土謂人垣,女為土宿,亦為升殿。故批雲 五星皆用,無一不得其所矣 惟月出艮,身守福德,更會於祿馬之間,既以升而且圓,只此一身星便不可以尋常論也。太陰居寅宮尾三度,艮納寅,故曰 惟月守艮,寅為福德宮,太陰為身宮之源,故云 身守福德,此命為甲申年生,甲祿在寅,申子辰馬在寅,故云 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