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的舉證的期限是多久

2022-12-25 23:50:54 字數 268 閱讀 4549

一般工傷認定,單位需要舉證,舉證的時間期限是十五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語音朗讀

工傷處理期限是多久

工傷處理期限可以三十日,可以是一年以內。職工因工發生事故傷害的,可由用人單位向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的,職工或者其家屬可以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

工傷認定期限是怎麼樣規定的

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是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

撤銷工傷認定的原因有哪些

工傷認定程式是由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的申請而啟動的,勞動局不主動進行工傷認定,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如果雙方已經就工傷待遇事宜協商一致,可以向勞動局撤回要求認定工傷的申請。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