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工傷認定的原因有哪些

2022-12-24 13:30:58 字數 326 閱讀 6952

工傷認定程式是由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的申請而啟動的,勞動局不主動進行工傷認定,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如果雙方已經就工傷待遇事宜協商一致,可以向勞動局撤回要求認定工傷的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語音朗讀

撤銷工傷認定的原因有哪些

工傷認定程式是由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的申請而啟動的,勞動局不主動進行工傷認定,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如果雙方已經就工傷待遇事宜協商一致,可以向勞動局撤回要求認定工傷的申請。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是什麼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 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職工可以在一年內申請。法律依據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

工傷認定書有保質期嗎?

沒有。工傷認定書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對職工遭受職業傷害作出的受傷性質確認的具體行政行為,自作出之日起,非經法定程式撤銷,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20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