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傷害司法鑑定時限是什麼時間

2022-12-21 15:35:40 字數 279 閱讀 9907

一般是30個工作日。通常,鑑定機構會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司法鑑定輕傷害標準是什麼

司法鑑定輕傷害標準是 輕傷是指物理 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 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法律依據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 試行 第三條 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 損傷後引起的...

如何委託司法鑑定機構

1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 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2 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 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

重新司法鑑定的條件有哪些

重新司法鑑定的條件有 1 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2 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3 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4 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法律依據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