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檢材的要求有哪些

2022-12-16 19:55:38 字數 418 閱讀 4997

檢材,是指與鑑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不同的鑑定類別有不同的鑑定材料。以物證類文書鑑定為例,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檢材,必須審查以下內容。

司法鑑定檢材的要求,具體有以下幾點:

(1)稽核檢材是否為原件。如果檢材不是原物、原件,一定要稽核物證的**、錄影,或者複製品及書證的副本、複製件與原物、原件是否相符。

(2)稽核檢材的數量,與送檢委託書是否相符。要認真仔細地核對檢材的數量,讓委託人指明所要鑑定的具體內容和部位。

(3)稽核檢材是否具備檢驗條件。檢視檢材在收集、保管、運送、鑑定過程中是否受到破壞、或改變。

【法律依據】

《刑事技術鑑定規則》第九條規定,對檢材進行物理檢驗,或化學檢驗,要標明取材部位,並作詳細記錄。消耗性的檢材,要注意留存,以備複核檢驗;檢材過少無法留存的,應事先徵得送檢單位同意,並在委託登記表中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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