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能否要求利息

2022-12-10 06:31:04 字數 270 閱讀 3949

拖欠貨款能要求利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債合同對支付息金無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息金。公民之間的個人借債如果無商定息金,就視為無息金。借條,無商定的,也是無息金,但是過了還錢日,無還的,到時能夠要求按銀行息金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