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並明 過份牽強

2021-04-19 09:09:26 字數 451 閱讀 8380

「日月並明」過份牽強

「日月並明格」——即安命於醜宮或者未宮,太陽與太陰同守命垣(圖107)。古歌雲:「命宮日月喜重逢,更遇科權在化中。此命武官須建節,文公定主位3分。」

明清兩代的人論命,喜歡望文生義,並且喜歡從外面來確認本色,所以便認為太陰太陽的命格很好。大概後來據此推命不驗,所以便又加「更遇科權在化中」(即命宮見到化科及化權)的前提。

現實上太陰太陽同宮的情景,只有在醜末兩宮呈現。在醜宮時,太陰入廟而太陽失地;總有一顆星曜欠缺晴明,基本談不上「日月並明」。   

何況,凡太陰太陽同宮的情景,3方4正中一定有兩個宮位沒有正曜,事業宮則為天粱落陷守垣,錢財宮則只能借用對宮的天機巨門,星曜的性質未見得好,是則焉能許為高格耶?

假如要說化科化權匯合或者守垣,卻只有丁年或者戊年生人及格,並且還只有戊年眾人,大陰化權,太陽化枓,再見巳宮的祿存為全美之局,10個天干過份偏向於一個天干,這樣的格局不免難免過份左袒。